动态 冠城新材独立董事胡超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 时间:2024-11-21 19:38 浏览: 冠城新材发布公告,公司独立董事胡超先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 经查,胡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其证券账户于2024年7月2日至10月28日期间存在买卖冠城大通股票情形,合计买入公司股票27,900股、卖出12,700股。上述行为违反了 上一篇:结好控股发盈警 预计中期溢利同比减少约50%至 下一篇:因受限制股份单位获归属 嘉和生物-B发行725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