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
央行:债券市场“科技板”进展顺利 发行规模超过2500亿元
5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下午3时举行新闻发布会,科技部副部长邱勇,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局局长朱鹤新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科技金融政策有关情况,并答极大地推动了“创新积分制”的普及和应用。后续,我们会随着应用的推进,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特色做法,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推广,让更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了解政策,积极参与。也希望在座的媒体朋友多多关注“创新积分制”。谢谢大家!
请问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如何做好
谢谢你的提问。
第一项是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机制建设。我们将指导金融机构把科技金融服务纳入机构战略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构建相对独立的科技金融业务管理机制,并向科技金融专业和特色分支机构适当授权。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近期总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
第二项是加强科技金融产品体系建设。支持银行综合运用科技企业创新积分等多方面信息,提升科技型企业首贷率。规范与外部投资机构合作,独立有效开展信贷评审,探索和完善“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对于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流动资金贷款,允许银行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达到五年。鼓励保险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风险保障。
第三项是加强科技金融专业能力建设。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差异化科技金融评估评价体系,突出科技人才、科研能力、研发投入等适合科技企业特点的创新要素。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科技金融服务业务处理、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关键环节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金融机构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同第三方合作。健全科技金融业务风险分担机制,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推动改进科技中介服务,为金融机构提供有公信力的科技咨询和价值评估等服务。谢谢。
对于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请问人民银行有哪些具体的政策举措?谢谢。
谢谢你的提问。众所周知,做好科技金融工作既是支持科技强国建设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金融机构战略转型的需要,更是我们金融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所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国科技大会都对科技金融作出了部署和要求,要求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近年来,我们人民银行和相关的金融管理部门,以及科技部采取了很多积极措施,健全政策框架,应该说科技金融的“四梁八柱”已经基本搭建完成,多元金融体系初步形成。截至今年3月末,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已超过3.3万亿元,而且同比增长24%,连续3年的增速都超过了20%;全国“专精特新”企业贷款余额已经超过了6.3万亿元,同比增长15.1%,这也是远远超过我们贷款的平均增速;第三个数据是银行金融机构与企业签订的设备更新的贷款余额已经达到了1.2万亿,这个设备更新很多是跟科技型企业相关联的;第四组数据是银行间债券市场投向科创企业领域余额突破了1万亿,在A股上市的“专精特新”企业已经超过1900家,这说明我们这几年政策在科技领域取得了积极成果,这也体现了我们金融机构、金融部门以及科技部几家抬,形成的合力,也逐步畅通了科技、金融、产业这样一个循环,从而有利于我们促进高质量发展。
近期出台的
一是要提升科技贷款的投放强度和服务能力。这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规模上要更有力度,人民银行已经将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的规模由5000亿元提升到8000亿元,同时下调再贷款利率,由1.75%下调到1.5%,其目的还是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研发创新和设备更新提供更大力度、更加精准的贷款支持。第二体现在服务上要更有温度,推动银行深化科技信贷服务能力的建设,在内部管理、人才建设、风险评估、产品服务等方面构建专项机制,匹配高新技术产业的特点,提升服务覆盖面,让更多中小科技企业获得优质的信贷服务。
二是关于建设债券市场的“科技板”,这也是支持科技发展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刚才我已经给大家介绍过了。我们把发展股权融资、壮大耐心资本作为重中之重,促进创投行业“募投管退”的循环,解决这类机构的募资难问题,这是一个亮点也是一个创新点。
三是培育完善科技金融生态体系。推动银行、保险、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形成差异化、专业化的发展格局,同时我们也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提供融资支持。加强科技型企业跨境金融服务,因为现在科技型企业不光是面向国内的,还有很多是面向国外的,我们将稳步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扩大科技公共信息开放共享,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创新积分制”,主要是画像画得准,为科技金融服务提供信息数据支撑。
四是要提高科技要素密集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总体布局,着力推动北京、上海等13个重点地区优化区域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在强度和能力上要达到更高水平,实际上起到一个引领示范的作用,支持保障国际和区域科创中心的建设。更好发挥科创改革试验区作用,为全国提供示范引领。加强地区间的联动交流,促进区域协同创新和典型模式的推广。这方面我们在全国很多地区都有一些很好的经验,当然同时也恳请今天在座的媒体朋友在这方面多给支持。谢谢。
谢谢你的提问。
首先,在区域上要“有重点”。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三个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以及成渝地区、武汉、西安三个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要发挥创新资源和金融资源丰富的优势,率先破解科技金融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要在市场化法治化的轨道上先行先试有关科技金融的创新政策,探索出科技金融新的路径和新的模式。
其次,在实施上要“有特色”。今年,我们将会同金融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科技金融创新政策“揭榜挂帅”,积极鼓励引导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主动“揭榜”,大胆探索各具特色的创新实践,形成可、可推广的经验,用科技金融的“地方智慧”凝聚创新政策的“含金量”。
最后,在操作上要“有实招”。地方科技部门要主动对接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建立区域科技金融合作机制。以
我们看到
谢谢你的提问。推进科技金融工作,光有政策举措还是不够的,还要有一些配套措施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下一步在进一步优化科技金融发展环境上还要下功夫,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要提升政银企对接的效率。对点多面广的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创新积分制”,并优化创新积分评价办法,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精准画像,主要目的是帮助金融机构准确识别和挖掘更多科技含量的企业,让金融活水流入到我们科技型中小企业当中去。对于一些国家重大的科技任务,我们将建立融资对接推荐机制,推动科技产业部门梳理重点项目和企业信息,引导金融机构“点对点”地提供多元的融资支持。这是分了两块,一块是比较小的,政银企怎么发挥作用,这里面发挥创新积分的作用,那些重大的特别大的项目,要发挥“点对点”的作用。
二是加快科技公共信息开放共享。金融机构在这方面的诉求是比较多的,我们人民银行将联合科技部加强科技公共信息共享的政策指引,为各地扩大科技信息共享提供标准。同时,利用地方征信平台和有关金融服务信息平台等渠道,加强公共数据、产业数据等各类信息的归集整合,创新数据授权运用和查询获取方式,为金融机构投融资决策提供信息数据的支撑。这方面不仅要发挥征信平台的作用,我们还希望在其他方面,包括政府类的一些公共信息方面提供一些支持,包括科技部的一些信息来提供支撑。
三是因为中小企业风险还是比较大的,我们希望推动加大科技金融风险的补偿力度。财政政策对激励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创新具有重要作用。所以我们要配合好财政部门,用好用足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这是非常重要的,要通过多方分摊风险,激励金融机构提高风险容忍度,开发更便捷、低门槛的贷款产品,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债券等融资支持力度。谢谢。
还有两位
资本市场在支持科创发展中具有独特的功能。
谢谢你的提问。你刚才问题当中提到了资本市场的独特功能和关键枢纽作用。确实,资本市场在促进资本形成、优化资源配置、实现风险共担、加速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能够在“科技-产业-金融”的循环中发挥关键枢纽作用。证监会坚持用改革的思维和方法,聚焦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研究提出了一些针对性强、可操作可落地的支持举措。我这里提到一些具体的举措。
在持续优化科技企业境内上市的环境方面。实施更加灵活精准的新股发行逆周期调节机制,把握好新股发行的节奏和规模,健全投资与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持续深化科创板、创业板发行上市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强制度的包容性、适应性。继续发挥好创新试点相关制度的功能,支持优质的红筹科技企业回归境内上市。
在更好
在精准支持“硬科技”企业上市方面。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有机结合,更加精准识别、筛选优质的科技企业,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企业适用“绿色通道”政策。针对科技企业的特点,用好用足现有制度,更大力度支持优质的未盈利科技企业上市,积极稳妥推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新的案例落地。
在加大力度支持科技企业产业整合方面。继续落实好“并购六条”,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主渠道作用。支持上市公司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升级进行布局,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支持科技型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支付工具实施重组,提高轻资产科技型企业重组估值的包容度,推动更多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落地。
在培育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方面。支持私募股权基金以促进产业整合为目的依法收购上市公司。优化私募股权基金退出相关的“反向挂钩”的政策,支持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的发展,推动基金份额转让业务试点转常规,扩大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促进“募投管退”的良性循环。继续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持续完善“长钱长投”制度,推动完善长周期考核机制。
在更好发挥债券市场支持科技创新作用方面。将持续完善交易所债券市场品种结构,大力推动科创债、绿色债等创新品种的发展。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企业债券融资,鼓励有关机构为科技企业发行科创债提供增信支持。
后续,我们将与有关部门加强协同、形成合力,加快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谢谢。
谢谢你的提问。科技保险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具有“减震器”和“稳定器”的作用。我们主要实施了三项政策举措,已经开展了有段时间,具体包括:
第一,完善首台、首批次保险补偿机制。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发布了政策文件,扩大首台、首批次保险补偿范围,调整机制流程,优化条款费率。试点启动以来,累计提供风险保障超过万亿元。
第二,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将保险资金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股权的风险因子调整为0.4;投资科技板企业股票风险因子从0.45下调到0.4;科技保险适用财产险风险因子计量的最低资本要求,按照90%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这几项政策主要是给予了政策倾斜和优惠,释放更多保险资金,支持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
第三,重大技术攻关保险保障机制试点。我们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在集成电路、商业航天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共保体机制,为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提供风险分担方案。截至去年底,保险业全年提供科技保险保障约9万亿元,投资科技企业超过6000亿元。
目前我们正在实施和即将实施的还有三项政策举措:
第一,上个月我们刚刚出台了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的政策,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科技相关企业。
第二,也是上个月,我们调整了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将保险资金投资单一创业投资基金的余额占基金实缴规模的比例从20%提高到30%,为更多保险资金投向创业投资基金创造条件。
第三,我们正在联合科技部等研究制定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进度还比较快。主要是优化科技保险服务体系,更好发挥保险业风险补偿、风险减量、资金杠杆以及链接互通的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