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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及相关人员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警示函
时间:2025-05-05 15:54 浏览:
哈三联公告,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收到黑龙江证监局出具的
警示函指出: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哈三联以支付预付款的形式向哈尔滨泰盛昌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累计支付2250万元,泰盛昌未实际交货并退回相关款项;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哈三联以支付预付款的形式向中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支付2200万元,中孚药业未实际交货,退回相关款项并支付利息。前述事项构成哈三联对外财务资助,公司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情形违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