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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涉

时间:2024-11-08 21:02 浏览:

  东吴证券发布公告,2024年11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认为,东吴证券在为紫鑫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拟决定:1.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针对国美通讯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943,396.23元,并处以1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业务所得4,716,981.13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针对紫鑫药业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68,000元,并处以4,136,000元罚款;2.对张琦给予警告,并对保荐执业行为和承销执业行为分别处以50万元、20万元罚款;3.对王新给予警告,并对保荐执业行为和承销执业行为分别处以50万元、20万元罚款;4.对蒋序全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5.对李佳佳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